笔趣阁中文网 > 绝品狂少 > 第八百八十四章:青云路(59)

第八百八十四章:青云路(59)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

一秒记住【笔趣阁中文网 www.biqugezw.co】,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断头谷谷口。

    孙剑带着一批人,大概二三十个武者,每一个人都是元婴期境界的强者,这些人可都是孙家的好手,是孙家的中坚力量之一。“大哥,孙昊那小子跟你说了什么?”

    孙剑很好奇,当时孙昊跟孙权说了什么东西,后者高兴的手舞足蹈,甚至放弃跟秦天死斗。

    提起这个,孙权被秦天给揍成猪头的脸上,浮现出一抹难得的喜色。“小三发誓,这辈子他都不会跟我争夺孙家家主之位,否则,天打五雷轰,让我卖他一个面子,饶秦天一马。因此,我便答应他了。”

    “什,什么?”

    孙剑满脸的阴霾,眼神也变得阴鸷。

    作为万年的老二,孙剑的处境十分尴尬。头上是大哥孙权,长子继位天经地义。下面是孙昊,完美出色,万人尊崇。无论是孙权还是孙昊,将来都有很大的几率继承家主的位置,而他这个万年老二……希望渺茫。

    可孙剑并不舍得就此放弃,成为一个神府势力的家主,利益,权势……可想而知。

    因此,孙剑明面上支持孙权,实际上,他是想借孙权的手,去对付孙昊,让孙权跟孙昊厮杀,两虎相争,他好坐收渔翁之利。“哼!孙昊的话你也信?不是我说,大哥你能不能动动脑子,孙昊根本就是在欺骗你。”

    “我也是信了你个邪了,他的话你也信。”孙剑摇头叹息,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教育起孙权来。

    “不会吧!”

    “他发誓了的。”孙权倒还是比较愿意相信孙昊,武者不可轻易发誓,怕会灵验。

    “懒得跟你说。”

    孙剑很气愤,因为秦天,更因为孙昊,他咬了咬牙,目光眺望着幽深的山谷,眸中闪过一丝寒意,咬牙切齿道。“回头再跟你扯这些,先把那个王八犊子给我揪出来,我要一刀一刀剁了他。”

    “紫袍,长枪。”

    “出发!”

    孙剑大手一摆,他所带来的那些武者,继而各自挑选一条小道,进入断头谷。

    只要有人找到秦天,他们便会发出灵讯,继而,通知孙剑,汇合一块,让孙剑亲手宰了秦天,复仇。

    “呼呼!”

    找秦天。

    孙权并不是很乐意,已经被揍的那么惨了,他可不想再落到秦天手中,尝试生不如死的滋味。

    害怕的同时,孙权也巴望着孙剑能够杀了秦天,泄了一口恶气。

    ******

    秦天离开后不久,恐慌便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残魂如同饥饿的雄狮,不断的出现,一个接着一个武者倒下。恐惧之余,甚至有人直接抹脖子自杀了。

    直到现在,宁家的那个老管家,这才幡然醒悟,杀了宁无云的不是秦天,而是残魂。而秦天之所以动手杀他宁家的家丁,也是因为残魂附身的缘故。

    一个接着一个武者倒在血泊中,老管家恐惧之余,也抹脖子了。

    数百个武者,逃走的人,寥寥无几。

    吞噬诸多的武者的灵魂后,残魂变得饱满不少,感觉差不多了。方才转身朝着秦天离开的方向,追寻下去。

    自青云路开启至今,已有三五天时间,进入断头谷的武者,多不胜数,大概几十万人。这些人中,残魂最满意的人,唯有一个,那便是秦天。

    元气之体,灵魂强大,身体之强韧都符合残魂的要求。

    比秦天更让残魂满意的人,还有一个·孙昊。

    只是,接近孙昊后,残魂立即转身逃离,不敢再接近。孙昊的强大,已经超出他的认知。

    因而,残魂最终的目标选定秦天。

    ******

    一大片的石林,竟是半人马的聚集地。秦天不得不绕道,半人马虽然给出的积分点十分丰富,可是要耗费不少力气,而且,一群半人马集聚在一块,实在太过危险,饶是秦天也不敢贸然胡来。

    秦天带着饶波林十几个人上了山,绕过石林,艰难下山后,便再度进入茂密的山谷,寸步难行。

    在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想要前进一百米,往往都需要耗费无数的精力。

    换做任何一个武者,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会感觉到身心疲惫,主要是烦躁。茂密的灌木丛,荆棘林,如一道道不可逾越的天堑,挡住众人跟前,让人无从发力。

    万年老树的树冠,枝繁叶茂,虬结相连,纵横交错,形成另一方世界,遮天蔽日,遮挡原本就昏暗的视野,变得如同夜晚一样漆黑如墨,能见度十分的低。

    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普通人最多不出三五天,哪怕没死,也会患上一种被称之为丛林综合症的怪病,变得无比的焦躁,不安。

    武者也好,凡人也罢!在一个不见天日,狭窄的地方呆的时间长了,自然心态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反倒是秦天,如鱼得水一般,畅快自在。

    曾几何时,作为一个雇佣军,秦天每年有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人烟罕至的丛林,沙漠,冰川雪地,沼泽……等一些绝地。目的就是为了锻炼自己的生存能力。

    时隔多年,再次进入丛林,秦天不禁想起当年跟屠夫和肥狼他们一块进入丛林训练时候的时光。

    那个时候,秦天刚离开血窟,只是佣兵界的一个新锐。与屠夫他们较比,在某些方面秦天要差上一些。

    带队的是刺客。

    一进入丛林,打生下来就没穿过鞋的刺客,如丛林中的幽灵一般,前一秒还在你视野当中,下一秒他就消失踪迹。有的时候,能够感觉的到,刺客就在自己身边,可不论秦天怎么找寻,都不知道他藏匿在什么地方。

    他就像潜伏在水面下的鳄鱼,只为等待致命的一击,血盆大嘴一张,鲜有失手的可能。

    这就是刺客的能力,只要在丛林中,只要他愿意,这辈子你都甭想把他搜寻出来。

    扳机的能力不用多说,快准狠,他的枪法堪称一绝,瞄准蚊子左腿,绝对不会打断蚊子的右腿。他就像是盘踞在黑暗中的毒蛇,吐着信子,只待目标出现。扳机不扣则已,一旦攻击必然致命。

    快刀的刀,有很多。

    世界各地,奇形怪状的刀他都有。

    一般随身携带的有两种,一种长刀,一种刀片。

    他的刀,快如闪电,只见刀光不见刀身。

    刀片则是藏在指缝间,找都找不到。秦天曾经跟快刀学过很长一段时间,结下深厚的友谊。

    至于屠夫,陆夕瑶还有肥狼,每个人都有每个人所擅长的领域。屠夫对重机械很敏感,达到飞机坦克,小到挖掘机,没有他不会开的。在战场上,屠夫就是最耀眼的存在,他一定是站在制高点,拿着加特林重机枪疯狂扫射,压制对手,或者阻截来人。

    陆夕瑶擅长的是情报和飙车。

    剩下肥狼,别看他肥的跟头猪似的,狼群中,就属肥狼最为可怕。真正可以做到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

    惹毛了他,不说别的,噼里啪啦手指这么一敲,你奋斗一辈子的积蓄,捐给红十字会了。

    时过境迁,秦天万万没想到,两年前的离开,竟成了永别。

    想起屠夫跟肥狼他们,秦天便痛的难以呼吸,心如刀割。痛的同时,也给秦天带来无尽的力量。“我要报仇!我一定要给他们报仇。”

    “哗啦啦!”

    稀稀疏疏的声音刚刚响起,紧跟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打断秦天的思念。

    走在队伍最后的一个武者,倒在血泊当中,表情极度惊恐,以及不甘。

    秦天猝然回过身来,铮的一声抽出流影枪,神情万分戒备。其他武者亦然,几乎在同一时间拔出兵器,表情紧张,惶恐中透露着不安。

    视野中,一只火烈猴趴在武者尸骸上,扒开武者胸膛,掏出鲜血淋漓的心脏,塞进嘴里,吧唧吧唧美味的享受起来。看到这儿,秦天暗暗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残魂,其他的没有那么可怕。

    然而,刚松下一口气的秦天,立刻又变得紧张起来。

    “不好。”

    “它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