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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先锋大将不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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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带了两千多人的大军出征后,杨俶觉得自己终于脱离村长范畴了。

    因为一个村要拉出这么多能吃苦肯战斗的男子,是很困难的。

    北上走了四天,大军人吃马嚼,消耗颇多,战争之所以一直被农耕民族所避免,原因很明显。

    首先参加战争的都是壮年男子,他们是土地上主要的生产者,这些人离开土地参加战争,那么生产的物资必然下降。

    其次军队每天的饮食,外加一路的辎重队伍消耗的粮食,加起来数量可观,而且辎重的消耗会随着征途的越来越远而成倍增长,战争打的就是国力,真是一点不假。

    这边减产,那边消耗,战争对于一个政权的压力,可想而知。

    当然从战争中回来的男人,极其容易获得古代社会中的崇高地位。

    战死的男性多了,政权中的男女比例就不均衡了,二战之后,毛妹的国家适龄男子大大减少,剩下的小伙子们个个都是抢手货。

    与此同时,战争时期,社会生产力的优先级转移,金融搞得好的,经商能力强的人,地位通通一落千丈,数年乃至数十年攀登上来的社会地位,可能还不如一个奋勇杀敌的猛士上升的快。

    汉家古代有句话叫功名需从马上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个道理,洛城的子民们都懂。

    目前的中层统治阶级,全都是当年和杨俶打出来的老部下,一年下来,他们对战争的渴望与日俱增。

    当初王二狗杀敌数量比宋大刚少,分到的土地和奴隶也少了一些。

    这一年下来,王二狗奋发图强,不仅自己苦练盾剑搏杀,还把自家的三个儿子和俩女儿教会武艺,平日的粗活全给奴隶去干,男丁不是在靶场就是在砍草人,一心只想从宋大刚那里找回场子。

    王二狗觉得自己一定比宋大刚强,他应该拥有更多的土地,更多的苦役犯,还有更多的女人。

    当然,现在不叫苦役犯了,杨大首领解放了他们,虽然他们还在自己的管辖之下,不过称呼上呢,要叫佃农……说起来也真是奇怪,在二狗自己的皮鞭之下,这些苦役犯看似被压榨干净,可没想到一旦独立分到土地,竟然能产出一倍多的物资,真是不得不惊叹杨大首领的远见之明。

    二狗迫不及待的想要改变现状,但是他知道,没有战争,那么自己的资源,自己的社会地位,永远赶不上宋大刚。

    只有在战争中证明自己,首领才会赐下更多的土地,更多的人口。

    而且这次出征之前,大首领已经明确宣布,战绩出众的封建主,将有机会获得裂土封侯的资格!

    什么意思呢,就是新打下来的土地,也会形成封建领,而其中的领主,自然会任命给表现杰出的人。

    杨俶等这一天,也等了很久,他的行军速度很快,因为士兵的素质实在是超乎想像。

    这些人,这些来自河湾部族,轩辕部族的壮年男子,在去年还是渔猎与农耕结合的生存模式。

    他们不久前还吃不饱穿不暖,生火都困难,他们拼了命和自然作斗争,在荒原上追逐鹿群,与野熊和豺狼搏斗更是家常便饭,他们在后世文明看来,其实就是蛮族。

    可就是这些半渔猎半农耕的民族,往往成为了文明史上最彪悍的征服者,他们可以奔跑整整一天,就算急行军路上倒下的人也是一声不吭,他们在荒野中掉队,第二天可以凭着野兽般的本能追上来,他们也许很多人对盾牌与短剑陌生,但扔起标枪飞斧来那叫一扔一个准。

    蛮荒时代人类尚未褪去的野兽本能,还有一部分在他们身上得以保留,这种本能,在血战中得到最大的体现。

    一路上的小村落根本无法对抗千人大军,基本上被巡逻队威胁一下就投降——他们对黑血氏族本来就不存在什么忠诚。

    不过大军带着辎重,就算大伙儿体能再好,速度也快不起来,于是急着想要立功的领主们就出现了。

    话说杨俶正在帐篷里画地图,薛辟疆一脸便秘站在边上,帐篷的门被唰啦一声掀开,一个瘦高的身影闯了进来。

    杨俶抬头一看,嘿,是隼翼,卫兵不加阻拦能直接放进来的外人,也只有他了,于是笑着把笔放下:“什么事?”

    “大首领,我们还在这鸟地方磨蹭,眼看黑血部族的人都逃亡烨山汇聚,此时不赶紧攻打,等到他们人数愈发增多,再打可就难了!”隼翼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不安地动了动腿。

    隼翼在当初的捉马行动时分到两匹,但是驯化不了,还是运过来让薛辟疆搞定后牵回去的,这俩马他可宝贝了,连亲儿子的待遇都不如它们好,这回申请做大军先锋,被杨俶制止了。

    各家领主的利益要分配合理,不能让某家独大,不然就是自己这个首领有失公允。

    于是隼翼负责周边的侦查。

    遇到人口稀少,防备薄弱的村寨,可以威胁加安抚,如若不从,一鼓而下。

    遇到人口较多且有防御设施的聚落,那就侦查地形,尝试与他们的首领接触,看看是否铁了心要站在黑血氏族那边,要是打算抗争,也好,记住那个地方,然后向杨俶汇报。

    所以隼翼对周边的情况,了如指掌。

    他向杨俶请战,把握十足。

    杨俶从桌子后面站起来,在帐篷里面转了几圈,摇头道:“不,暂时不打。”

    不打的理由很简单,目前大河北面的土地上零散分布着几十个小部族,现在杨俶大军压境,正是分辨他们倾向的好时机。

    投降洛城的,其中自然不乏墙头草乃至三心二意之辈,但跑到前面那座名叫烨山的地方汇合的部族,一定是忠于黑血氏族的。

    假如杨俶现在就急行军攻下烨山,那么本该汇集的部族,又会分散奔逃,不知去了哪里,两千多人的军队,在蛮荒时代已经是了不起的规模,但扔到一望无际的大河-汾水流域,只不过是沧海一粟,哪里分得出多少人手来寻觅逃走的部族。

    所以杨俶的目标就是一网打尽。

    当然还有一个理由,隼翼的势力目前是诸领主中最强大的,如果他请战成功,上去把烨山拿下了,那么战后这块土地,理应分封给他。

    但是其他领主呢,战功相对就小了。

    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是杨俶很不想看到的现象。

    “回去吧老兄弟,这场仗才刚刚开始,今后有的是你表现的时候!”杨俶笑着把隼翼送出了帐篷。

    接下去张登云和雍氏也前来请战。

    大家都看出烨山虽然聚集的人口多,但毕竟是黑血氏族的外部边境,精锐战力较少,算是最肥的一块肉,谁不想吃。

    杨俶用后勤水路补给离不开舟船的理由,拒绝了雍氏首领。

    然后又用你没重步兵怎么攻坚的理由,把张登云撵走了。

    登云同志眼珠子一转,连连点头说首领深思熟虑,吾辈不及,恭敬告退。

    薛辟疆见大伙儿都走了,终于可以说话:“首领,怎么不把侦查的活儿交给我骑兵队!”

    少年很气啊,明明骑兵跑得可快了,一天一夜,方圆百里都能给你侦查完,怎么就把侦查任务交给了隼翼,还把自己这些人牢牢束缚在大帐附近,除了行军和日常必要的训练,啥都不能干呢。

    不能干就罢了,日常训练居然还减少了分量。

    减少分量不说,伙食里面的肉食大增,眼瞅着手下的近卫军都有点长胖,薛辟疆心中那叫一个担心啊。

    长胖了,战马还能驮得动嘛,冲锋还够快嘛,最重要的是,打完仗带着一群胖子回去,他们以后还能得到洛城小儿女的青睐嘛。、

    薛辟疆真是为近卫军操尽了心。

    杨俶一百拍桌子,咚:“你还把自己当成猎手呢,你以为你现在比起当时打猎来,只是多了一支大枪一匹马?”

    “那还能咋地。”薛辟疆不服。

    杨俶重新回到地图前坐下:“来,你说,现在战马的体质,能经得起几次冲锋,往步兵密集阵型冲的那种。”

    “三次。”

    “这就对了,马力有限。那么你出去侦查方圆三十里,能侦查几次?”

    “一天两次。”

    “侦查完要休息多久?”

    薛辟疆大概明白了杨俶的意思,可他就是不服:“大概……半天?”

    “去你的,只休息半天,马儿就掉膘了,现在战马都是拿粮食喂的,光吃草,决战时还能指望它们驼着你们和你们的一身装备冲阵?!”

    “好吧……可我们总得干点啥。”少年挠了挠头。

    “马不能动,人倒是可以,这样,没事干时就在我帐篷附近大枪拼斗,摔跤击剑,让其他人看看标兵的水平。”杨俶心想这帮热血少年既然闲不住,就象征性给点事情做吧。

    就这样把地图画完一半,要等的那个人终于来了。

    卫兵通报,轩辕惊豆请见。

    杨俶说快快有请!

    惊豆同志左顾右盼进了首领大帐,心中似乎还有点忐忑,他眼皮浮肿,两腮泛青,似乎昨夜睡得不太好,进来看到杨俶坐在上头,连忙行了个礼,然后迈开步子,往前走动,低头道:“杨大首领,我想请命进攻烨山……”

    “啊?”杨俶正聚精会神画图,突然被惊到,抬头道,“惊豆同志,你说什么?”

    “我,我想担任先锋,攻打烨山!”轩辕惊豆脑门上布满汗水,对他来说,下这个决心已是颇为不易。

    只见杨俶把笔扔下,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握住惊豆的手道:“好同志啊!我正愁前锋无大将,其他领主个个不堪大用,百般推脱呢,你就出现了,来得好啊,这先锋,就让你先上了!”

    在惊豆一脸惊喜之下,杨俶心中却是寻思,轩辕部族的战士还需要稍加历练,这一场出新手村的战斗,算是让他们升级一下了,这个菜鸡领主,正好可以拿点儿指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