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中文网 > 文娱天才 > 第十四章 衣锦还乡

第十四章 衣锦还乡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

一秒记住【笔趣阁中文网 www.biqugezw.co】,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霸天嗤之以鼻道:“什么大神?网站肯捧,他才是大神,没有网站力捧,他顶多也就是个不错的作者,离大神远着呢。”

    睡不着觉沉默了下去,知道霸天说的不无道理,酒香也怕巷子深,没有网站的推荐和宣传,一本书很难出现在广大读者的面前,自然也就没多少人知道。

    这就好比电视广告,比如你要去买一瓶洗发水,你是会选一个经常在电视上见到的牌子呢?还是会选一个无人问津的品牌?

    睡不着觉的新书《魔仙传》之所以能取得现在的成绩,长期蝉联新书榜第一,和霸天给他安排的推荐有脱不开的关系。

    霸天和睡不着觉关系很好,也乐得跟他聊天,继续道:“那本书本来应该由编辑叮咚负责,叮咚是个新编辑,上班才第二天,我一句话就镇住她了,吓得她大气都不敢出,哈哈。”言语中充满了得意。

    叮咚愁眉苦脸的坐在位子上,心不在焉的审视着书库中的新书,发生了那件事情,让她干活都没心情。

    司徒看在眼里,也不知如何劝她。

    扬声器里传出两声咳咳,叮咚打开一看,QQ系统消息:“益歌已经同意了您的好友申请。”

    “他加我了!”

    叮咚双目一亮,立刻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整个人变得容光焕发,看到对方发来消息:“抱歉,一直在上课,现在才看到,你是?”

    上课?难道他还是学生?

    叮咚小小的吃了一惊,本来以为能写出《诛仙》那种文字的人,应该是个已经工作几年的成年人,或许还带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

    “我是读书网编辑叮咚,你的新书《诛仙》写的很好,如果你同意签约的话,以后我就是你的责任编辑了。”

    虽然霸天不让签这本书,但叮咚岂是轻易认输的人,你不让签,本姑娘偏偏要签,你能拿我怎么样?

    吴益早就料到会有编辑找自己签约,因此丝毫也不意外,开玩笑,诛仙这样的好书,哪个网站不签,那他绝逼是傻子。

    “签签签,怎么签?”

    叮咚偷偷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自己,赶紧把几份文档通过QQ传给了吴益:“你把这几份合同填好,打印出来,然后签名,填好日期,按照合同上的地址邮寄过来。”

    没想到自己经手的第一份合同,居然要在偷偷摸摸的情况下进行,叮咚心中苦笑了一下,一边指导吴益签约,一边和他聊天,这个作者是个香饽饽,一定要和他打好关系。

    “你说你还要上课,现在大几了?读什么专业?让我猜猜,你文笔这么好,肯定是文学系,对不对?”

    “我高三。”

    “高三!你在逗我?”叮咚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不自禁啊!了一声。

    司徒转头看向她:“怎么了?”

    “没什么。”

    看到司徒探头过来,叮咚连忙将聊天窗口最小化,佯怒道:“女孩子有隐私的懂不懂?没事不要乱看。”

    司徒呵呵笑了笑,看到叮咚恢复了活泼,他也觉得轻松了不少,转头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叮咚这才重新打开聊天窗口,这件事她不打算告诉司徒,司徒虽然是个经验丰富的编辑,但是稍显胆小了一些,不敢得罪霸天,告诉他可能会拖累他。

    稳妥起见,还是谁都不要告诉,等吴益把合同寄来,生米煮成熟饭,就算霸天不同意也没办法了。

    从这件事就能看出叮咚这个女生,胆大包天,敢想敢干,敢于冒险,颇有心机,外表是女神,但内心绝对是女汉子。

    吴益在第二天将合同打印好,按照地址邮寄了出去,与此同时《诛仙》在新书榜上的排名也是节节攀高,此时已经到了第五的位置。

    任何榜单,一旦进了前几名,想再前进就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前几名都是十分优秀的作品,都是从书海中打拼出来的佼佼者,《诛仙》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能稳稳进入前五的位置,已经足以吓坏一大批人了。

    此时读书网的几个QQ群里就有不少人热火朝天的讨论这匹突然杀出的黑马,与网文有关的论坛中也有了不少与之相关的讨论。

    但吴益却没有关注这些,今天是周六,学校放学了,他要回家了。

    吴益的家位于青阳县青田镇的一个小村子里,典型的穷人家孩子,他父亲早逝,是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家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妹妹,名叫吴倩,今年上初三。

    “妈!我回来了!”

    吴益回到破旧的家中,习惯性的喊了一声,喊完之后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穿越者啊,这声妈应该喊的有些别扭才对。

    但他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他已经适应了这个身份,也许是因为血浓于水,骨肉深情,哪怕穿越者也无法割舍。

    “哥!”

    老房子里响起一道欢快的声音,一个青春活泼的倩影,宛如出笼小鸟一般扑了出来,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喜悦的神采。

    这是一个十四五岁的青春少女,身材稍显纤瘦,但是皮肤白皙,出落的异常水灵,娇嫩的仿佛能掐出水来,完全不像农民家的孩子。

    吴益愣了一下,立刻意识到这是自己的亲妹妹吴倩。

    “呀,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哥,你哪来的钱?”吴倩停住脚步,充满怀疑的看着自己这个哥哥。

    吴益家的穷在村里也是出了名的,吴倩每个月只有二十块钱生活费,吴益还好,在酒吧兼职还能够自给自足,以前吴益也往家里买过东西,但是都没有这次买的多。

    眼前的吴益,不但穿了一身崭新的衣服裤子,手里还提满了大包小包,稍一打眼就能够看出,里面不仅有衣服鞋帽,还有很多保健品和生活用品。

    这些少说也得好几百块钱吧!

    正当吴倩怀疑哥哥是不是中大奖的时候,看到门口居然停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火红的颜色异常的显眼,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电动车刚才还没在这里,只能是哥哥骑回来的!

    “哥,你抢银行啦?”吴倩几乎叫了出来。

    “嘘!咋呼什么,哥被你吓的心脏病都要犯了!”

    吴益老实不客气的瞪了她一眼,也不管她提不提得动,把手里的大包小包统统塞到妹妹手中,然后去电动车的车筐里取出一个黑色的笔记本电脑包,向房间内走去:“妈呢?”

    “妈没在家,你真是我亲哥,这么多东西,我怎么提得动!”吴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东西搬回屋里,这么欺负一个如花似玉的小美女,也只有亲哥办得到。

    吴益给自己倒了杯凉开水,打量着屋里的摆设,老房子了,屋里随处可见岁月的痕迹,泛黄的墙壁上还能看到吴益小时候和妹妹的涂鸦,上面写着,妹妹是丑小鸭,又用另一种字迹写着,哥哥是大坏蛋!

    吴益露出会心的笑容,把电脑放在一边,不动声色的问道:“妈去哪里了?”

    “还能去哪里,去镇上摆地摊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吴倩翻了翻他带来的东西,洗面奶,洗头膏,牙膏牙刷,茶叶,保健品,还有很多吃的,水果,两箱饮料,最重要的是两套衣服,两双鞋子。

    吴倩愣了一下:“哥,你这是给谁买的?”

    “还能给谁买的,一套给你,一套给咱妈。”

    吴益一边看着墙上的老照片,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却听到身后响起轻微的呜咽声,他惊讶的转头看去,却见吴倩正守着那两套衣服,双眸泛红,眼中隐有泪光闪动。

    吴益不禁笑了起来:“一套衣服而已,看把你感动的,没出息。”

    岂料这句话一出,吴倩的眼泪就止不住了,啪嗒啪嗒的往下掉,都说女人的眼泪是最厉害的武器,这话真是不假,吴益顿时慌了神:“那啥,你哭什么?”

    吴倩哽咽道:“妈已经半年没给我买新衣服了,哥,还是你对我好。”

    吴益帮她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咱家穷你又不是不知道,行行行,别哭了,以后你的衣服哥都给你包了,你想买几件就买几件,好不好?”

    吴倩娇哼了一声:“吹牛,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你少来骗我。”她自己抹了抹眼泪:“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钱哪来的?还有,你那电动车是跟谁借的?”

    “哥辛辛苦苦挣来的,绝对是放心钱,血汗钱,不是抢银行抢来的,行了吧?”

    吴益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还有,那电动车也是我买的,合着你哥我只能借别人的车骑,我自己买不起吗?”

    “你能买得起才怪!”吴倩丝毫不给面子。

    吴益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少罗嗦了,快试试这件衣服合不合身,不合身的话,我们赶紧回去换,现在还来得及。”

    吴倩拆开包装,看到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她的双眸中亮起异样的神采,这种衣服她从电视上见过,她见班上的女同学穿过,她也曾幻想自己拥有过,很漂亮,很美丽。

    但是拮据的家庭情况让她明白,这种美丽注定与自己无缘,穿在她身上的,只能是宽大的校服,和洗得发白、缀满补丁的旧衣服,自己的幻想只能是一种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