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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会的技能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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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远听他语气不是太坚定,就知道有戏,沉吟几秒,说道:“黄老板,虽然我们这里离商业街近,可是你也应该知道,商业街上服装店那么多,他们的衣服又潮流,年轻人都会喜欢。”

    停顿一下,接着说:“恕我直言,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还喜欢你店里这种衣服风格了,也没有多少人买衣服还买布料让你手工做。”

    程远继续对黄老板说:“生意那么差,你熬着也难受吧,虽说店铺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什么压力。”

    “可是你与其有这些时间耗在这里,还不如把店铺转给我。”

    程远说完就停,老板听了却沉默了下来,心里不知道想什么,看得出来却是比较挣扎。

    大约半分钟后。

    黄老板叹了口气,说道:“你说的或许是对的,可是实在不舍得割舍啊!”

    不舍得才怪,要是真不舍得,怎么两年后李清清就能拿下来?

    程远心里吐槽,嘴上说道:“不舍得也没关系嘛,你开的这个服装店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大的铺,换旁边这间小点的店铺继续开也是可以的嘛!”

    接着说:“铺位转给我,转让金绝对不少你的。”

    想了想再说:“如果可以,我直接把你店铺买下来。”

    这种民房店铺,这时肯定不贵,整栋买下来,程远现在都买得起,与其租,不如买,一了百了,无后顾之忧。

    黄老板更沉默了,掏出香烟抽起来。

    程远想着不能操之过急,于是说:“黄老板不急,先考虑一下,和家人商量商量,过两天我再过来。”

    抽完一根烟,黄老板说:“我考虑考虑。”

    随即两人再闲聊了一会儿。

    ******

    晚上八点多,程远在自己的新房间里,在笔记本电脑上,认真做着什么。

    笔记本电脑是在朋城的时候买的,这个年代的笔记本电脑并不便宜,程远买的这台配置在这时来说挺高的,花了一万五RMB。

    在没有智能手机,若还不买台电脑,那还让不让人活。

    程远买电脑不是用来玩游戏,他早就过了爱玩游戏的年龄,买来当然有别的目的。

    程远略懂一些编程编码,后世的半吊子技术,虽然不高,可在这个年代,以国内此时的技术水准,他说自己是高手,别人应该也没什么意见。

    在朋城的时候,程远找人给电脑里安装了一些专业编码软件,一直没事闲下来就自己弄弄,搞些东东,为以后打算。

    不过,程远此时却不是在编码,新房子网线还没有拉好,没网络,所以也不是在上网。

    而是,在做平面设计,厉害了我的哥,程远都觉得自己杂七杂八的技能蛮多的,老厉害了。

    程远前世在社会混了这么多年,做了许多行业,许多技能虽说不是都学得很精,但许多都略懂一二,他脑子也不笨,反而觉得自己比普通人还好使那么点,学技能比一般人都要快,也比别人容易上手。

    当然,程远觉得自己脑子好使,但跟秦思那种随便做做练习题就能保持班里前三的妖孽比,立马对她跪下唱征服。

    由于程远前世在地产公司干过两年,他顺便就把一些室内平面设计,和制作效果图等一些小技能给学了点,不精也无证,跟专业没法比,但略懂。

    现在既然打算租店铺或者把店铺拿下来,那么,程远也打算店铺的装修由自己来设计。

    下午的时候仔细打量过那家店铺,记得七七八八,估摸着大概数据,就尝试自己开干。

    当程远聚精会神在设计的时候,程爸的声音传来。

    “程远,思思找你。”

    程远停下手,伸个懒腰,对门外喊道:“小思,进来吧!我门没锁!”

    他们现在就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秦思要找他很方便。

    “程远!”秦思打开门进来,看到程远坐在电脑前面,就走过去疑惑问道:“你在干嘛?”

    秦思此时穿着拖鞋,身穿家庭休闲服,头发湿湿的没干。

    “玩游戏呢!”程远胡扯道。

    秦思也不管程远是不是真在打游戏,走到床上坐下,随即说道:“程远,唱歌给我听!”

    秦思知道了程远会创作歌曲,还能卖钱,她当然好奇程远都创作了什么歌。

    “好!”程远看到秦思又不吹干头发,走到另一张柜子,拿起吹风筒说道:“我先帮你把头发吹干,你怎么总是洗完头后不把头发吹干。”

    秦思撅起小嘴说道:“我就不!”

    程远无奈笑笑,走过去,把吹风筒电源插头插进床头插座里:“过来点,我帮你吹吹。”

    “好吧!”秦思心里甜甜的,笑着挪好位置。

    程远抓起秦思的头发吹起来。

    几分钟后,帮秦思把头发吹干,程远拿起边上新买来装音乐才子的吉他。

    程远之前想着,既然和秦思交待了这些,为了逼真些,就去买了把新吉他。

    坐回了椅子上,程远把椅子转向秦思,翘起腿,抱着吉他,问道:“想听什么类型的歌?”

    “你就唱你创作的。”

    程远不再多问,弹起前奏就唱。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凌晨的集市人不多...”

    十多分钟后,程远唱了三首歌,听得秦思满眼小星星。

    程远看到秦思崇拜的小眼神,得意想:又拿下一个脑残粉!

    有才华的人总是让人欣赏的,秦思听着程远给她唱歌,心里确实挺欣赏,在程远唱歌时,不知不觉就已经脱掉了鞋子,依靠在程远床上静静听着。

    秦思此刻感觉很好,以前她不开心就让程远给他唱歌,所以她知道程远唱歌好听,只是不知道他还会创作歌曲,现在才知道程远会创作,刚听了程远弹唱,确实很好听。

    想到这,秦思就撅起小嘴,责问道:“为什么你以前不唱给我听你写的歌?”

    以前我不会啊!现在同样不会啊!歌也不是我写的啊!抄的,这是抄的。

    程远心里如此想,嘴上略感心虚说道:“我以前就自己瞎写写,也不知道写的好不好,就没唱你听,怕被你笑!”

    秦思“哼”声,说:“罚你再唱!”

    于是程远继续他的卖艺生涯,其实他是不想过多在秦思面前过多表现这个不真实的自己,只是,秦思对他的要求,他很难拒绝,或者说,不会拒绝。

    程远给秦思唱歌唱得口都干,累了就停下,随后和秦思聊聊天。

    不知不觉,两人在房间里呆了两小时。

    可把在大厅看录像的程爸急坏了,程爸眼光时不时就瞄向程远的房门,心里想着:这孤男寡女在里面那么久,也就前面一个小时左右听到程远在唱歌,之后就没动静,不会是......

    程建国可知道自己儿子现在不是雏,什么都懂了。

    程远的歌他在外面也听到了,再次忍不住对程远竖起大拇指,暗想:难怪程远现在那么多女孩子喜欢。

    ******

    大厅里的程爸思想不健康,房间里的少男少女还是很纯洁的,程远甚至一直坐在椅子上,秦思是他唯一的一个不会对她起歪心思的女孩,即便歪心思冒出来,他都会凭借过人的意志力立刻扼杀掉。

    以两人毕业后的暧昧状况,程远要对秦思做点什么,实在太简单了,只是,程远不愿意在此时就做怪大叔把秦思占有。

    程远看看时间,十点半了,就对秦思说:“小思,现在晚了,再不回去,你妈妈就要杀下来了。”

    昨天搬进来程远父子和已经秦思妈妈照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