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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少年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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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华说的,程远大概都了解,确实,这时候的朋城酒吧驻唱要求有那么点儿高,其实,后世也差不多,会唱中英文歌曲是必须,只是地处粤省,则也得会粤语歌曲。

    “这些我都了解,没问题,可以先试试,你觉得我行,就要,不行那就当我没来。”程远自信回答。

    对李国华这种有些自恋的人,千万别谦虚,谦虚他觉得你虚伪,要有真本事又表现出些许自傲,他才会正眼相看。

    “行,你上台去试试,我听听!”此时还早,没客人,李国华无所谓说道。

    程远也不多说,起身走到小舞台上,在旁边拿起吉他试试音,他就只会吉他一种乐器,其他乐器是一点都不会。

    叮铃铃!

    此时门口走进一位艳丽的女人,程远抬头看了眼,呼吸一紧,只看个大概就忍不住暗赞漂亮,仿佛心脏跳动停顿了半拍。

    进来女人身材高挑,散发着成熟的风韵,气质妖艳,踩着高跟鞋慢步走进来雍容的神态,身着红色紧身连衣裙,曲线玲珑完全展现,飒爽艳丽的妆容搭配魅惑的眼神,彰显其独特的熟女气质,右手食指和中指还夹着一支女人香烟,放到红唇抿一口,轻轻一呼,烟雾吐出。

    “哟,娴姐今天那么早就来啦?”李国华看到此女人进来,起身笑脸相迎。

    程远对此女人没印象,那么,前世就应该没见过她,这种成熟风情漂亮的女人,他如果见过肯定不会一点印象都没。

    对比青涩的小姑娘,如此风情成熟女人才是他中年男人灵魂偏喜好的一类。

    李国华对娴姐热情相迎,然而,他口中的娴姐只回了声嗯。

    李国华无奈,指向左边靠角落的位置,说道:“娴姐,到那边先坐,我给你调杯酒,不过,我手艺不好你可别嫌弃,小吴还没来。”

    小吴是酒吧调酒师。

    娴姐此刻突然抚媚一笑,说:“国华,谦虚了,你调的酒也不错,别人想喝你调的酒还喝不到。”

    李国华开心笑着,说:“那娴姐先坐下。”

    说完向吧台走去。

    程远看老板忙活去,没空听他唱歌,他也就不急着唱,继续摆弄吉他,其实也没什么好摆弄的,他又不是专业的,只是,这样被晾一边,不找点事做很尴尬的好吧。

    随后几分钟,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有酒吧员工,也有客人,程远抬手看看时间,刚好八点。

    李国华调好一杯拿手鸡尾酒,亲自端着走到娴姐座位前,把酒放下。

    娴姐端起酒杯,轻抿一口,对李国华问道:“台上那小帅哥是新来的驻唱?”

    李国华拍拍脑门,说道:“噢!娴姐你来了,看把我高兴得都差点忘了,他啊,是来应聘的,正想看看他有没有真本事,正好你就来了。”

    娴姐抿嘴笑道:“你不用管我,又不是第一次来你这,你去忙吧,我也听听看。”

    李国华应声好,转头向程远说道:“那个,程远,开始吧。”

    “好”程远点点头回。

    随即弹唱了三首歌,普通话,粤语,英文各一首,不是抄袭后世的歌,是此时已经有了的歌曲。

    李国华越听越皱眉头,他唱歌也不是专业的,也创作不出什么好歌,可他听歌确是离专业也不远。

    程远嗓子没问题,声音略带沧桑感,也有磁性,在普通人里算是比较好的,但李国华一听,就能听出他并不是专业歌手,气息也把握不稳,糊弄下不懂的人还可以,并不适合当酒吧驻唱,当驻唱短也要唱两三小时,多的时候就得唱七八个小时,在他看来,程远也唱不了那么久。

    娴姐倒是觉得程远唱得不错,唱出了沧桑的味道,和他那年轻的外貌有矛盾感,撇了眼李国华,说:“这小帅哥唱得不错。”

    李国华此刻想把程远打发了,对程远观感变差,本以为他是有两把刷子,谁知道也就是个绣花枕头。

    经过程远三首歌的时间,酒吧又来了两桌客人,他们三三两两坐着。

    程远看到李国华面色不愉,就知道糊弄不过去,看来,还是要靠才华凑。

    不等李国华开口把他轰下去,程远对着麦克风说道:“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自己写的原创歌曲。”

    弹起前奏。

    娴姐看出李国华不快,拍了下他手臂,笑道:“再听听。”

    李国华摸着下巴,淡淡说:“嗯!”

    ......

    程远的磁性略带沙哑的歌声伴随着吉他伴奏响起。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

    凌晨的集市人不多

    小孩在门前唱着歌

    阳光他照暖了西河

    ......

    李国华本对程远不在抱希望,唱歌都那么业余,还能创作出什么好歌,只是这一听,就听了进去。

    我忧郁的白衬衫

    青春口袋里面的第一支香烟

    情窦初开的我

    从不敢和你说

    ......

    李国华随着歌声慢慢陷入回忆里!

    娴姐就对这首歌就没那么感触,只觉台上的小帅哥唱得不错,静静听着。

    “收音机靠落在床头,贪玩的少年抱着漫画书不放手,陪我入睡的是月亮的忧愁,和装满幻梦的枕头......”

    另外几桌几人也在静静听着,有的有感触,被程远声音感染,想起年少时光,有的没有,不管有没有,都有个共同点,就是觉得台上少年唱得不错。

    “晴朗蓝天下,昂头的笑脸...爱很简单,爱很简单...”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酒吧里几桌客人,还有酒吧服务员都鼓起掌声,娴姐微笑鼓掌,李国华也露出笑容,给程远掌声,确实有两把刷子,而且,这首歌他喜欢。

    “这首歌叫,少年锦时。”

    李国华嘀咕着:“少年锦时吗?”

    程远说完就往下走,李国华的酒吧有一个小乐队驻唱,他们已经来了,把位置让回给他们,程远把吉他递给一个打扮很时髦的乐队其中一人。

    那人接过吉他,拍了下程远肩膀,说:“哥们,唱的不错,你的歌也很好,认识下,我叫大飞,青忆乐队主唱。”

    程远认识他们,他们乐队是李国华组起来的,不过后世程远来得时候,差不多散了,或者说早散了,只有偶尔一两次才能看到他们一起在表演。

    “谢谢,我叫程远,很高兴认识你。”一一和剩余青忆乐队几人握手,互相认识。

    程远走到李国华这边,近距离看着这坐他对面的成熟女人。

    美,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般清澈,眼角却微微上扬,而显得妩媚,纯净的瞳孔和妖媚的眼型奇妙融合成一种极美的风景,薄薄的唇,红艳的唇彩,美得让程远都恍惚一下。

    也就一下,瞬间回过神来,对李国华问道:“李老板,还可以吗?”

    娴姐抢先说道:“你好!小帅哥歌唱得不错,怎么称呼?”说完她伸芊芊玉手手。

    轻握一下娴姐的手,好柔软,略微有点冰凉。

    程远淡定礼貌说道:“你好,大美女,我叫程远,叫我小远就行。”被调戏不反击不是程远的作风。

    “咯咯咯,小远弟弟你很有意思,我叫陈娴,你就...叫我娴姐好了。”陈娴掩嘴笑道。

    很奇怪,有些女人这种作态,会让人觉得作,而陈娴给人的感觉就好似那么平常,就该如此。

    李国华见自己被无视,咳嗽两声,说道:“小远,坐,你也别叫我李老板,喊一声华哥就行。”

    程远坐下,李国华继续说:“老实说,你并不适合当驻唱歌手,不过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程远意料之中笑笑说道:“你问!”

    “你会创作歌曲,刚才那首也不错,除了这首你还有创作其他吗?”李国华沉吟几秒后问道。

    “有。”程远不假思索回答,为了赚钱,他是丢掉了节操,等不差钱了再捡起来。

    程远回答后,接着说:“我知道我不是专业的歌手,在驻唱这方面也没有什么经验,肯定达不到华哥你的要求,我也没法像其他驻唱那样一唱就唱几小时。”

    再说:“你看,这样行吗!我在这唱歌,工资华哥你看着给,不给也没关系,我也不唱很长时间,就每天唱一两个小时就行,只为了锻炼锻炼。”

    程远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驻唱的那点工资,单人驻唱很辛苦的,唱几个钟可能一晚也就两三百块,那还是后世价格,现在可能更少,小费倒是可以期待。

    当驻唱小费收得再多,也没卖几首歌给李国华来得轻松来得快,李国华前世就没少买一些自由歌手写的歌,在这一带出了名的冤大头。

    只是他买到的好歌没有,都是普通之极,程远可是有真正的好歌,不担心他不要,不过此时不急,先和李国华再次混熟。

    陈娴此刻向李国华说道:“小远都这么说了,就答应吧。”

    程远没想到陈娴会帮他说话,楞了下后就给她回以一个感谢的眼神。

    陈娴觉得程远挺有意思,而且她确实觉得程远唱得挺好的,包括前面三首,她没李国华那么挑剔,于是就帮忙开口。

    李国华沉吟一会儿,看着程远自信的模样,于是点点头,说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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