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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杰瑞番外:爱你在心口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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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圣诞节我也没等到托尼的哪怕一通电话。这家伙无情起来也够可以的,差点没让我以为几个月之前的表白只是一场错觉。

    工作安排已经全部结束,在新年的前一天,我终于还是拖着行李箱回家了。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家里连根|毛都没有。老妈成功地逼|迫吝啬的继父满足了她的心愿——索思先生答应带她去瑞士滑雪;而汤姆交到了新的女朋友,也没工夫陪我这个单身汉鬼混。

    于是自然而然的,我又是一个人了。

    难得地睡了十二个小时后,我呆在家里百无聊赖地打起了游戏机。

    我承认自己心不在焉,时不时地走神,思绪甚至蹿到了遥远的香港,而我甚至从没去过那里。

    顺理成章地,我的超级玛丽在五分钟内死了三次,没有捡蘑菇,没有捡星星,然后直接撞到了怪物上。

    shit,六岁的我也不会是这个水平。

    我挫败地砸了两下自己的额头,忍无可忍地拔掉了电源。直到躺回床上徒劳地翻滚了半个小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最急需的不是睡眠,而是倾诉。

    没错,倾诉。否则我一定会憋疯的。

    二十分钟后,我坐在一家陌生的保龄球俱|乐|部里,对面是布莱恩那张永远写着“不高兴”的长白脸。这家伙会在纽约州纯属意外,本来他和约翰尼约好了要一块儿度假,结果那个重色轻友的小子却抛下他和女朋友跑了,实在是令人感到幸灾乐祸的一件事。

    美国北部的天气滴水成冰,窗外飘着鹅毛大雪,而屋子里乌烟瘴气,一地的烟头,七零八落地还摆着几个酒瓶。

    “说吧,你今天来的目的。”布莱恩闷闷地扔出了一个球。

    “……啥?”我同样抱起一个球推了出去。

    “难道你是来拿我寻开心的?你那重度便秘一般的表情可不是这么说的。”布莱恩挑了挑他并不存在的眉毛,“所以……你该不会是失恋了吧?”

    “你以为我是你吗?”我朝天翻了个白眼。

    但布莱恩的嗅觉向来很灵敏,他很快认定了我在感情方面遇到了麻烦。作为损友,这个事实同样让他感到身心愉悦。

    “以后请叫我神探布莱恩,”他拍了拍自己瘦骨嶙峋的臂膀,兴高采烈,浑身活跃着八卦的因子,“需要借你一个肩膀么,我的小杰瑞?”

    我恶心得半死:“用不着,并不想把你压成骨折,谢谢。”

    话虽这么说,但这几个月我心里积攒了太多的情绪,实在需要找个人倒倒垃|圾,所以哪怕对方是布莱恩,我也只好认了。虽然也我并不指望这个尖酸刻薄的家伙会大发善心地安慰我。

    我花了三个小时讲述自己纠结的心路历程——当然,刻意隐瞒了性别,而布莱恩支着他的长下巴,听得一脸费解。

    趁着我中场休息去喝水的功夫,布莱恩用他数学不及格的归纳能力总结道: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女孩儿喜欢上了你,而她是你最好的朋友。然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你认定了你的恋情会很快完蛋,女朋友也会反目成仇,又因为友情比爱情的保质期长,而你不愿意失去她,所以宁愿和她做普通朋友?”

    我迟疑了片刻,点点头:“差不多就是这样子。”

    “哇哦,你的逻辑好奇葩。”他咧嘴一笑,“难怪我们会做朋友。”

    =_=并不想和你做朋友好吗?

    “只是,我还有一个问题。”他又说。

    “……你说吧。”我耸耸肩。

    “你爱她吗?”他眯着灰绿色的眼睛,看起来意外的一本正经,“忽略掉其他的一切因素,你需要问问自己的内心——你究竟爱她吗?”

    这样难得的正经也打动了我。我变得迷茫起来了。犹豫良久,我才深吸了一口气:“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你能接受她和其他的男孩儿在一起吗?”

    “……”

    “她吻你,或者只是单纯的身体接触的时候,你会心跳加速吗?”

    “……”

    “你会忍不住幻想你们的未来吗?”

    “……”

    “所以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嘛。”他笃定地说。脊背前倾,忽然蓦地凑近我,一双眼睛饿狼似的发光,这让我升起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预感在下一秒得到了验证。

    这个家伙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让我猜猜,这个迷得你神魂颠倒的小|美女是不是叫托尼·叶?”

    “……”-_-#卧|槽,隐瞒一点作用都没起吗!果然还是码打的太薄了啊!

    “你就当是吧。”我只好硬着头皮说。

    “如果真是他的话,那你到底在纠结什么啊。你爱他,他也爱你,除了都是同性,但横竖你们没必要公开出来,”他纠结地打了个哈欠,“说实话这人虽然差劲,但和你还是挺般配的。”

    我的重点本来应该放在“差劲”上,鉴于布莱恩正在变相地损我。而事实是,比起它我显然更在意“般配”这个字眼儿。

    我坐直了身体,变得谨慎起来了:“不开玩笑,你觉得我们,真的,很,般配?”

    布莱恩愣了愣,做了一个嘲讽的鬼脸,但兴许是瞧见了我眼里的惶惑,他停顿了一下,表情又滑稽地变得诚恳起来了。

    “是的,才子佳人,天作之合,天造地设。”他憋着嗓子做出一副客观公正的模样。

    我知道他在说实话,但那只是他心里的看法。

    事实上,我们真的……般配吗?

    如果放在两年前,我一定会说“是”。

    那时候我一文不名,念书只念到十一年级就辍了学,智力和身体都是中下水准,摇滚方面的天赋也乏善可陈,好像除了一张脸能勉强拿得出手之外,我再也没有其他的过人之处。

    然而事实证明这幅好皮囊也并没有什么卵用,除了让我的感情生活更加的“丰富多彩”之外——毕竟被前男友差点坑进了号子里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经历,不是么?

    如今我已经可以用自嘲的口吻来回忆那段往事了,虽然,我依旧不愿意对托尼提起。

    对于那个所谓的前男友,从很早开始,我就不愿意发表什么看法了。有时候我宁愿我和他从未遇到过,而等后来等我变得现实了一点儿,便祈祷那个人永远地离开我的人生,再也不要回来了。

    他叫兰茨·哈特,比我大五岁,是我在汤姆的一个聚会上认识的。

    他英俊,优雅,谈吐风趣,并且对我很好,看上去一往情深极了。他能记住我所有喜欢和不喜欢的食物,他的后颈刻着我名字的纹身,他每个礼拜都会给我送花,默默地替我做好所有的事情。他甚至帮我写过作业,见鬼。

    一切都接近完美,就像一出福克斯电视台的爱情真人秀,只除了一点——他表面上是个生意人,实际上却是一名犯罪头目。

    呵呵,听起来很酷炫是吧。

    事实上这他|妈就是一个傻|子的受骗史。

    我稀里糊涂地成为了他的走私行动的挡箭牌,他藏|毒的地方就是我们经常约会的房间,他不止一次地利用我给他拎行李箱过安检。从我后来了解到的审讯内容里,他甚至打算给我注射毒|品,来达到最后一道封口的目的。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暴露得足够及时,这大概是上帝对我最后的眷顾了。

    从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起,我的爱情就死了个透彻。这件事的阴影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它让我明白,再蜜里调油的感情,也会有背叛的时候。

    我想,我永远不会再有安全感了。

    汤姆花了好几个月,动用了大量的人脉才把我从那个案子里摘出来,幸好我还未成年,没有留下案底,否则不要说当明星了,我连将来堂堂正正的生活都可能受到影响。

    事情了结之后,汤姆勒令我回纽约继续念书,但这已经不可能了,我无法容忍自己成为笑柄,妈妈伤心的模样更是让我抬不起头来。我决心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我的反抗让汤姆彻底失望,他从此不愿意再过问我的生活,扬言要让我在好莱坞自生自灭。我重新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姓氏就用了汤姆的中间名,这就是后来大家所熟悉的那个杰瑞·克鲁斯了。

    之后,如你们所知道的,我三年没有混出头。而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我遇见了托尼。

    我一度以为托尼和我是一类人。失恋,企图自杀,被家人孤零零地放逐到洛杉矶——瞧,两个多么相似的失败案例。

    那大概是我们最初的共鸣之处。尽管我有一大半原因都是自己自作自受,是我对不起妈妈和汤姆;而他那边的情况我虽然不怎么了解,但这并不妨碍我将他视作同类。

    在我的认知里,同类是可以成为朋友的。也是可以互相亲近的。

    这让我觉得安全。

    于是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我们靠得越来越近。我承认我是喜欢他的,事实上,我觉得任何人都会喜欢他那样一个人。

    他和兰茨完完全全是两个类型,就像立方体的阴面和阳面。他阳光,正直,富有魅力,他让人觉得爱上他是那么值得,而被他爱上的人,又是那么幸|运。

    不知不觉的,我变得无比地嫉妒艾伦。我陷入了矛盾之中,一方面不再满足于朋友的身份,一方面这个身份又让我觉得安全可靠。我承受不了任何失去他的可能。

    就在我犹豫的当口,我竟然意外得知了托尼的身世。

    我犯了一个大错——我和他其实并不是同类,甚至截然相反。如果没有那些该死的机缘巧合,我和他的人生甚至不会产生半点交集。

    当他在贵|族学校里接受|精英教育的时候,我多半在街头带着一帮男孩儿对过往的美女吹口哨。

    他读尼采康德福克纳,谈亚当斯密卡尔诺维,而我只会在地摊上买黄色小说,和小伙伴们讲着低俗的笑话。

    他是有钱人,而我是穷光蛋。

    他是优等生,而我是吊车尾。

    这个事实让我感到沮丧。

    独立宣言说人人生而平等。然而现实是有些人生而不同。

    他是天才,他光芒万丈,他永远走在人群的前列,我只能拼命地追赶这个快出我太多的人。

    我不确定,当他走出了太远之后,当他的眼睛只盯着目标的时候,他会注意到身旁的那个我吗?

    耳边反复地响起一个声音:

    “你们根本就不适合,你和他差距太大了,是不可能有什么结果的。”

    这是在得知我和兰茨的事的时候,一个哥们儿的一句忠告。

    当时我以为是排斥,后来却被证明是真理。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我和托尼。而他甚至比当初的兰茨更令我沉迷。

    离开了兰茨·哈特,我还能咬咬牙就当是被割走了一块毒瘤;而离开了托尼,我几乎不能想象我的生命该怎么继续下去。

    于是我退缩了,我想退回朋友的位置。但是越界太多的结果就是一切根本来不及了。

    托尼率先发起了攻势。我从来没有想过,一向理智冷静的他也会有那么大胆的一天。

    他直截了当地吻我,抱我,穷追不舍,根本不给我拒绝的借口。

    我知道我完蛋了。因为我他|妈|的根本就拒绝不了他,即使嘴上说不,身体也很诚实。=_=

    我远比我想象的,要更加爱他。

    ********************

    我重新抬起眼睛望着布莱恩,而他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目光里充满了该死的犹如耶稣一般的悲悯。

    “我不明白,你还在纠结什么玩意儿。”他捞起地上的随便一个酒瓶子喝了一口,“这是一支优质股,买断得趁早啊哥们儿。”

    “可是……”

    “可是个屁!再怎么样,总比你前男友那么个破玩意儿要好。”

    “……”-_-#

    果然,他的想法和汤姆如出一辙。听完我和兰茨的狗血故事,他的反应相当淡定,好像摇滚圈出一个同性恋比不出还正常似的。

    但这是不可取的。

    我悲伤地说:“你不明白,布莱恩…”

    “我当然不明白。”他忿忿地一摊手,“你的lebrain就像一座宫殿,装满了一半浆糊一半屎一样的东西,谁他|妈能弄懂。”

    我瞪了他一眼。

    “说来说去都是你害怕根本还不存在的危险,但你总不能一辈子活在那个阴影里。”他无视了我的目光,蹲到桌子上,自顾自地说:“杰瑞·克鲁斯,你会因为有可能栽跟头而不走路吗?”

    “你会因为有可能掉茅坑而不拉|屎吗?”

    “同样的,因为怕失恋而不谈恋爱,你认为和以上两种行为有什么差别?”

    我惊讶地瞪着他,而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暗绿色的眼睛充满了“去死吧,蝼蚁!”“绝望吧,愚蠢的人类!”的轻蔑。

    我们一动不动地盯着彼此,像两尊静止的雕像。直到大风吹开门帘,寒潮倒灌进来,空隙里漏进一大片白茫茫的雪光。

    蓦地,我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好吧,我从来没想过布莱恩的嘴里偶尔也能吐出象牙来。虽然粗俗了点儿,但貌似很有道理的样子。